本报记者 桂小笋
1月6日,*ST新光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光集团立案调查,并向周晓光了解有关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事项之外,*ST新光的经营状况也不乐观,截至1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收于1元整,面值退市的隐忧笼罩公司。
《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致电公司,对于公司股价触及面值退市线等状况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收到领导相关消息。对于其他情况,工作人员则称,“不清楚。”
投资者维权左右为难
*ST新光控股股东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之前,公司已出现诸多问题。
2020年12月19日,公司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担保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对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将采取法律措施提请司法机关对担保效力做出认定;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要求解除相关担保义务,或者要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反担保。鉴于控股股东因债务违约导致资产被债权人查封、冻结,暂时无法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若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债务到期未能偿还,且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形发生时,公司将向控股股东追偿,届时可能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处置资产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经公司自查,截至公告日(即2020年12月19日),公司资金占用总额为14.54亿元,违规担保总额为27.03亿元。
“比较尴尬,投资者非常担心公司有没有能力支付赔偿。”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称,曾经有数十名投资者咨询过维权的相关事项,但考虑到公司的状况,即使走诉讼程序,公司的偿付能力并不乐观。
面值退市压力增加
在1月6日的公告中,*ST新光称,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造成影响。调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然而,随着公司股价的持续探低,面值退市压力陡然增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中提及,优化面值退市指标:“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修改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避免“股票面值”可能存在的理解歧义。
1月6日,*ST新光的股价收于1元/股,这也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在深交所的互动平台上,投资者向*ST新光发问,“现在公司股价收盘为面值1块钱了,如何避免面值退市?请给出积极正面的答复。”到目前,这条提问,未见公司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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