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
三、受理申请 窗口初步审核后。
于当年7月10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不同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申请人于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登录中国昆山网(), 五、公布学位 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 四、审核评分 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评分, , 七、公布准入名单 7月31日前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各区镇各学校积分入学准入名单,有规范的合同。
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并在5月31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八、发放准入卡 各区镇于8月7日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退还原件, 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或者法人登记证(2017年4月19日前),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6月1日至6月20日申请人登录《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 5.计划生育证明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两孩及以下提供户籍地乡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 (2)三孩及以上提供户籍地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
并出具受理回执,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与《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六、公示排名 7月19日前在中国昆山网公示各区镇和各就读公办学校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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