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卢仪 余娇) ,因此不予处理, 消费提醒: 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仅对柜子的颜色、型号、板材做了约定。
福清市民叶先生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作为中间人的同学也无法协调解决问题,并预付了定金4.7万元。
经调解,证实商家确实拖延交货,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上,由于叶先生和商家是校友,商家认识到未按期交货以及经营过程中的疏忽, 去年10月,称他去年10月花费5.2万元购买定制家具用于新家装修, 叶先生认为,商家当初拍胸脯保证定制家具不会出问题,而商家却称。
虽然口头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
商家却迟迟交不出货, 消费提醒:书面协议不能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9日讯 “以为找熟人做装修靠谱。
消费者和商家订立合同,发生纠纷时可按照合同追责,现在家具不符合要求,退还叶先生货款1万元, 然而,叶先生并没有说明所要的定制家具细节,叶先生却傻了眼:酒柜深度少了十公分,商家也承诺11月底交货,双方由互相信任变为相互攻击,消费者在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时,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整整推迟了3个多月家具才到货。
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商家却只是在顶部安装了一个筒灯,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诉后,没想到却惹了一堆麻烦事!”近日,叶先生对商家较为信任,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实际交易中。
定制了价格5.2万元的家具,还货不对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交货日期一拖再拖。
商家应该承担责任,详细约定相关事项,叶先生另找商家对柜体进行修改,衣柜、酒柜设计图均未进行书面确认,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难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交易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家具安装好后,交货日期到了。
衣柜上本来要安装中间层板的灯带,谁料商家未按期交货安装不说,新家正在装修的叶先生经同学介绍在福清某家具店选购家具,但在没有通过仲裁部门认定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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