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局、钦州港分局: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 (一)提前介入,对考点(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门口及街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经营店、考生食宿酒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要求学生不买、不吃来源不明的饭菜和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即时加工的不卫生小吃,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成立2018年钦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食宿点和其他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九)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督查、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在中高考期间开展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
明确责任,严格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令其在中高考前整改到位,不到学校周边不洁净的菜馆就餐, (五)严格纪律,严格督查,明确职责,应急值守。
检查中要做好检查笔录、排查隐患。
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协查工作。
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实行驻点监督,全面消除隐患,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换岗的,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做好中高考期间局领导工作安排, 2018年钦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8日举行。
负责市局的车辆、车牌、人员调配等后勤保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市局各联系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县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配合做好食宿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整治和驻点监督事前检查、安全评估、整改落实、动态监督工作。
重要情况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切实履职,要予以立案处理, 第二阶段:5月30日至6月5日和6月25日全面开展考前检查、培训、整治工作,要逐级开展监督检查。
落实保障措施,作出安全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掌握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
提前掌握今年考试规模、考点设置和考生集中住宿供餐信息,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明确分工,市局统筹协调钦州市中高考驻点监督总体事宜,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驻点监督员;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开展食品的快速检测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五)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履行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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