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 何潇 马先震)12月7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显示,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各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共对53个抽样单位66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共涉及40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结果62批次产品符合要求,4批次产品不符合要求(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其中,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要求)第2项显示,标称江苏科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由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名筑广场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200415;规格:175mm×95mm-3P)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口罩带。检验依据为苏械注准应急2020214001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报告书编号为AH2020-QSC-00179。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名筑广场店为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旗下门店;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甘肃众友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友健康”),持股比例51.00%;而众友健康大股东为甘肃众友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73%。众友健康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6.20亿元。众友健康是以医药零售连锁经营为核心业务,集医药销售、物流配送、新零售等为一体的大型医药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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